2018年10月12日下午3点30分,“南冥坛席”第四十七期学术沙龙在社科楼C115如期开讲。吉林大学张广翔教授应永利集团304am邀请,为公司师生带来了一场题为《帝俄时期村社制度长期延续的原因》的讲座。讲座由永利集团304am俄语系主任吕卉博士主持,公司全体俄语系本科生及全体18级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张教授首先介绍了帝俄时期村社制度的历时背景,即,二十世纪初帝国摇摇欲坠,列宁意识到农民坚定的革命意志和对村社制度的拥戴,于是保留对社会制度有益的村社制度。接着,张教授分析了村社制度存在的自然条件:俄国自然气候恶劣、长期严寒,农耕地少,农业生产条件差,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率低,村社制度的存在给农民提供了基础的生活保障。另一方面,实施互相帮助的土地重分,互助管理等不同村社制度,在生产生活和精神方面体现了绝大多数农民平均主义的意愿,使得农民不计较个人家庭的得失,即使遇见天灾人祸,在短时间内也能共渡难关,这也促成了村社制度的延续,造就了俄国人民乐天的个性。村社大会及村民委员会主任等人作为社会职能的管理者受村社的成员,尤其是遵守规范的年长者的监督,村社制度对道德传统的维护有效缓解了底层人民的困难,也减少了社会矛盾的发生。
在提问环节,师生们就村社制度和农奴制之间的关系以及地主和村社的矛盾请教张教授。他认为,1861年改革后国家才正式承认村社制度。此前大部分农民生活水平低,多数人的拥护延续了村社制度,且真正苛刻的农奴主极少,极大部分地主认同农民和村社的合法地位和利益,彼此虽然对立,但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
据悉,张广翔教授是史学博士,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国俄罗斯东欧史学会副会长,吉林省第六批拔尖创新人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5项。研究方向为俄国史,在《历史研究》等CSSCI杂志上发表172篇论文和66篇译文,其中12篇论文和16篇译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5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在俄罗斯权威史学杂志《俄罗斯历史》发表论文1篇。出版专著2部,译著8部。 (摄影、撰稿:2018级文学硕士 方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