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已开始申报,根据教技司[2007]64号文,现将教育部2007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1.数学;2.物理;3.化学;4.化工;5.农业;6.林业;7.电子科学技术;8.计算机与通讯;9.生物与基础医学;10.医疗卫生与临床;11.药学;12.中医药;13.能源;14.资源;15.环境;16.传统材料;17.新材料;18.先进制造;19.管理科学与工程。哲学社会科学类按照如下5个领域归口申报:1.哲学、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2.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3.经济学(含工商管理);4.政治学、法学;5.教育学、心理学、信息传播。
请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领域的具体类别,如“申报领域:语言、文学艺术、历史学(文学艺术)”。
2.申报条件
(1)申请者须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2)申请者应具有中国国籍,且必须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请,不接受跨单位申报 。
(3)申请者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能够承诺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4)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坚持人才、平台(基地)和项目的有机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创新平台(基地)倾斜。
(5)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3.申报方式
(1)申请者须填写《“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5份。申请材料(包括附件)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码。
(2)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4月25日前报送科研处。
(3)资助人选确定后,教育部将择优选派部分入选者赴国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合作研究。
联 系 人:杨德禧 初华丽
联系电话:66279010
电子信箱:kysbch@163.com
科研处
2007年4月12日
详情参见网址:http://hd2.hainu.edu.cn/mh/Xlink.asp?id=4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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